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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遴选校级本科教学督导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4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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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相关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加强督导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面向全校选聘优秀教师(在职或退休)充实校本科教学督导队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熟悉高等教育规律和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2.关心学校发展,热心教学督导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处事公道正派,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望。

3.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或教学管理经验,且具有较好的教学研究改革和教学指导能力。

4.身心健康,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70周岁。

    5.教学名师、教学竞赛优胜者、能够充分掌握人工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者等优先考虑。

二、工作职责

本科教学督导员受学校及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委托开展本科教学督导工作,以日常听课巡课、专项督查与评估、教学指导与引导相结合方式开展工作,推动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具体工作职责详见《福州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实施办法》(福大教评〔2024〕3号)。

三、工作安排

1.请各学院广泛动员、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热心教学工作的教师报名,填写《福州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员推荐表》(附件),2月2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行北西205),电子版发送至10556425@qq.com。

2.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结合学科专业背景,研究确定人选,报分管校领导审议后聘任。

联系人:蒋麓;办公电话:0591-22860935。


附件:《福州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员推荐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年2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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