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州大学新教师助教制度实施办法》(福大人〔2008〕38号)和《福州大学新上岗教师“教学基本要求”达标条例》(福大教〔2003〕60号)的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教师梯队建设,帮助新上岗教师树立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掌握重要教学方法与技能,提高新教师教书育人水平,确保课程教学质量,学校将开展2019年第十七期新上岗教师教学达标培训与考核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凡2019年7月之前学校新聘任的在教学、实验岗位上工作的应届毕业生;
2.凡2019年7月之前由其他单位的非教师岗位调入我校,并首次从事教学、实验工作的人员;
3.凡2019年7月之前我校校内岗位调整,由非教学岗位首次调整到教学、实验岗位人员。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参训教师应具有依法执教意识,能够适应高校教育教学工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较高的教师职业素养和较为扎实的教学方法技能,能够灵活应用信息技术优化课堂教学;能够较为深入地研究本学科专业知识体系、思想与方法,整合形成相应教学内容和教学策略,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改革综合能力。
三、培训办法与时间
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集体研讨交流和自主实践提升、线下学习为主和线上学习为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培训由学校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中心负责,分散培训实行学院负责下的导师制。
1、集中培训(2019年9月线下集中学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019年秋季学期线上慕课学习)
2、分散培训(2019年9月—2020年5月)
除集中培训外,新上岗教师培训的重心在学院。学院应为新教师配备教学经验丰富,教学和学术水平兼备的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并统筹推进本学院新教师培养工作;导师应根据新教师自身基础与特点,制订新教师助教工作及课堂教学达标的具体培养方案,并通过“传、帮、带”的方式予以全程指导;新教师在导师指导下,认真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各环节工作,全面接受教学基本功、基本技能训练。
新教师培养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1)系统布置新教师助教期间对课程教学各环节(备课、试讲、辅导答疑、作业批改、习题课、考试命题、试卷分析评价、带实验等)训练的具体任务;
(2)导师与新教师围绕课堂教学的核心技能(新课导入的技能与方法、板书和课堂言语表达的技能、启发学生思维的技巧、营造良好师生互动氛围、恰当使用多媒体技术等)开展研讨;
(3)提高新教师授课水平和技能的其它有效培训项目(包括学校或学院组织开展的教学沙龙或教学工作坊等研讨活动);
导师必须保留指导过程中的原始记录和资料,并填写《新上岗教师导师工作本》,培训任务结束时上报校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中心。
四、考核办法
1.2020年4月底之前各学院完成本院新教师初步考核工作,其中导师负责鉴定新教师助教工作本所规定内容完成情况,学院负责鉴定新上岗教师导师工作本所规定内容完成情况。学院考核合格后,新教师向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中心提出复核申请;
2.2020年4月份开始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中心将根据新教师申请的顺序,聘请评课专家为新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过关考核。考核均合格者,由学校颁发“福州大学教学达标证书”;对暂时不符合达标要求的教师,指出其不足之处,学院、导师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新教师本人加强自我训练提高,待下一轮重新考核。各新教师须适时提出申请,未按时主动提出考核申请者,并入下一期考核。最终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人事处聘任主讲教师的基本条件之一,新教师取得“福州大学教学达标证书”后向人事处申请主讲教师资格认定,获得主讲教师资格后方可进入教务处信息系统排课。
3.新教师参加考核须提交的材料:
(1)自学《高校教师应该知道的120个教学问题》等资料、教师教育类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撰写一篇读书报告或专题教学研究论文(不少于3000字);
(2)新教师助教工作本、新教师导师工作本;
(3)新教师跟班听课笔记复印件;
(4)新教师一门拟开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计划。
五、学习参考资料
《高校教师应该知道的120个教学问题》,邢磊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六、报名事项
1.请各学院认真核实近年引进但还未参加培训的教师,避免漏报,已经参加过培训的教师不需要再报名,于2019年6月28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中心,并负责通知新教师培训时间。
2.思政系列教师报名由学生处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中心。
教务处
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中心
2019年6月24日
2019年福州大学新上岗教师达标培训班报名表
学院 (盖章) 联络员:联系电话:日期: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毕业学校、时间 | 学历 | 学位 | 联系电话 | 到校时间 | 原工作单位 及岗位 | 拟承担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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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原工作单位及岗位一栏应届毕业生不需填写,其它人员必填。
填表人签字:学院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