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关于接受2020年工程教育认证申请的通告》(工程教育认证通告〔2019〕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工科专业改革,提高办学质量,现开展2020年工程教育认证申请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参加认证的专业必须是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立的工科本科专业,并已有三届以上(含)毕业生。
二、2020年接受认证申请的专业范围包括: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中机械、化工与制药、计算机、电子信息等20个专业类的全部专业,含基本专业、特设专业和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另包括土木类的土木工程专业(接受认证的具体专业范围见附件1)。其他专业类或专业本次暂不接受认证申请。在受理认证专业范围内的专业,未通过认证申请、未参加过申报工作、认证期已满需要复评的专业均要求申报。
三、申请参加认证的专业必须按照要求填写《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格式见附件2)。
四、工程教育认证的标准、程序等相关工作文件,请登陆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ceeaa.org.cn(认证文件-资料下载栏目)。
五、申请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于2019年10月14日前送至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至10556425@qq.com。申请专业负责人需登录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信息管理系统(http://login.ceeaa.org.cn/)提交认证申请材料,提交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20日下午17:00。
六、学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麓,0591-22860935,邮箱:10556425@qq.com。
教务处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1:
接受2020年认证申请专业类及专业一览表
序号 | *码 | 专业类 | 专业 |
1. | 0802 | 机械类 | 目录内所有专业 |
2. | 0803 | 仪器类 | 目录内所有专业 |
3. | 0804 | 材料类 | 目录内所有专业 |
4. | 0806 | 电气类 | 目录内所有专业 |
5. | 0807 | 电子信息类 | 目录内所有专业 |
6. | 0808 | 自动化类 | 目录内所有专业 |
7. | 0809 | 计算机类 | 目录内所有专业 |
8. | 0810 | 土木类 | 土木工程专业 |
9. | 0811 | 水利类 | 目录内所有专业 |
10. | 0812 | 测绘类 | 目录内所有专业 |
11. | 0813 | 化工与制药类 | 目录内所有专业 |
12. | 0814 | 地质类 | 目录内所有专业 |
13. | 0815 | 矿业类 | 目录内所有专业 |
14. | 0816 | 纺织类 | 目录内所有专业 |
15. | 0818 | 交通运输类 | 目录内所有专业 |
16. | 0821 | 兵器类 | 目录内所有专业 |
17. | 0822 | 核工程类 | 目录内所有专业 |
18. | 0825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目录内所有专业 |
19. | 0827 |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 目录内所有专业 |
20. | 0829 |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 目录内所有专业 |
21. | 0830 | 生物工程类 | 目录内所有专业 |
备注:1. 接受2020年认证申请的“*码”和“专业类”依据教育部颁布实施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确定。
2. “目录内所有专业”是指该专业类所有专业均在接受申请范围,包括基本专业、特设专业和国家控制布点专业。
附件2:
工程教育认证申请书
(2020版)
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秘书处:
根据《工程教育认证办法》有关认证申请资格的规定,我校以下专业满足申请条件,现申请参加工程教育认证。
申请认证学校:
申请认证专业:
我校承诺,本申请书及所有附件材料完全属实。
学校负责人签字:
学校(盖章):
年月日
撰写说明
一、申请书基本内容
1. 接受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认证的意愿;
2. 满足《工程教育认证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3. 提供材料说明专业能够达到认证的底线要求。底线要求是认证合格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经判定不能达到底线要求的专业将不被受理认证。
二、申请书撰写基本要求
1. 申请书应包括专业是否达到认证基本条件与底线要求的相关材料。具体内容参见本文件相关部分。
2. 为便于专家审阅,申请书内容应突出重点,简洁清晰。不应包含与是否受理无关的材料,特别是不应罗列专业标志性成果。正文部分字数不超过10000字。
3. 专业应承诺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
三、申请书中有关底线材料的说明
1. “底线”是指通过工程教育认证的最基本要求,如果没有达到,即可判定专业无法满足认证标准要求。
2. 工程教育认证要求接受认证专业采用面向产出的教学评价方式,产出是指学生的能力要求。评价的焦点是,全体毕业生达到认证标准规定的毕业要求和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的情况。
3. 工程教育认证要求专业必须建立基于评价的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机制,申请书要求必须提供的底线材料是指专业已经建立了面向产出的内部评价机制的相关说明与支撑材料。
4. 工程教育认证采用的基本工作方式是“专业举证,专家查证”,专业必须提供学生达到上述要求的证据,证据不是专业做了什么,而是做的结果,结果只能来自专业自行开展的评价。
一、学校及专业联系人
申请学校 | | 申请专业 | |
申请认证 专业类* | | 所在院系 | |
学校教务 部门联系人 | | 电子信箱 | |
办公电话 | | 手机 | |
专业负责人 | | 电子信箱 | |
办公电话 | | 手机 | |
认证工作 联系人 | | 电子信箱 | |
办公电话 | | 手机 | |
通信地址 | |
*注:专业类一般根据专业所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确定,如学校认为申请认证专业更适宜于其他专业类,可自行选择,最终由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审核确定归属。
二、学校及专业简介(不超过1000字)
1.学校简介
简要介绍学校历史沿革和基本现状。
2.专业概况
(1)专业发展历史沿革。只需提供开办的时间,专业沿革中的重要变化。不需提供办学条件与历史上的贡献与成果。
(2)最早的毕业生的毕业年份。如果是非连续培养,应提供最近的连续培养毕业生的开始年份。
(3)同一名称专业下若执行不同的培养方案,或在生源、办学条件不同的校区或学院办学,需说明。
3.专业参加认证情况(已参加过认证的专业填写)
(1)上次认证的时间、结论与认证报告提出的问题。
(2)问题改进情况,包括改进措施以及对改进措施效果的分析。
三、本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不超过2000字)
1.培养目标
学校定位与专业培养目标原文(需明确该目标出自于哪版培养方案)。
2.毕业要求
(1)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原文(毕业要求与培养目标应出自同版培养方案);如果制定了毕业要求评价(观测)指标点的,请一并列出指标点原文;
(2)说明本专业毕业要求对认证标准的覆盖情况。
四、面向产出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机制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制(不超过7000字)
1. 根据通用标准中“持续改进”项的要求,给出课程目标和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机制的整体表述,包括评价对象、评价过程、评价人、评价周期、评价方法。
2. 说明评价所基于数据的合理性。包括数据内容、数据来源、收集方法,特别需要说明如何确认这些数据与学生能力表现相关。数据不应该是未经过学生能力相关性分析的考试/考核原始数据或这些数据的简单计算加工结果,也不应该是小规模抽样的反馈信息。在附件中提供专业核心课程考试/考核内容、方式合理性审核的原始记录。
3. 描述评价机制实施状况,包括开始实施的时间,形成的文档,最近的评价分析结果。
4. 提供1-2项毕业要求最近一次内部评价的实例描述,包括用于评价的2-3门课程(含理论、实践类课程)的完整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报告。
附件
1. 专业基本情况数据表(格式附后)
2. 最近一届毕业生完整执行的培养方案,以及在校生正在执行的培养方案;
3. 专业核心课程的教学大纲,以及最近一次对专业核心课程的考试/考核内容、方式合理性审核的原始记录。
附件1:
专业基本情况数据表
1.专业教师
序号 | 姓名 | 出生年月 | 学位 | 职称 | 毕业学校与专业 | 来本专业工作时间 | 主要工程背景 | 承担本专业本科教学情况及工作量 |
| | | | | | | | |
| | | | | | | | |
注:只填本专业全职教师。
2.最近三年学生数
年度类别 | 2016 | 2017 | 2018 |
招生数 | | | |
在校生数 | | | |
毕业生数 | | | |
授予学位数 | | | |
注:填写2016-17、2017-18、2018-19三个学年的数据。招生数是指进入本专业的新生数,如果大类招生,填写分流或计划分流到本专业的人数。
3.实践教学条件
校内外主要实验、实习、实训场所 | 承担的课程(教学任务) | 学生能力达成的考核评价方式 | 近三年接受学生数 |
2016 | 2017 |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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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填写2016-17、2017-18、2018-19三个学年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