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福州大学新教师助教制度实施办法》(福大人[2008]38号)和《福州大学新上岗教师“教学基本要求”达标条例》(福大教[2003]60号)的文件精神,为加强我校教学梯队和教学骨干队伍的建设,帮助新上岗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教学理念,掌握基本的教学方法与技能,提高新教师授课水平,保障课程教学质量,学校将开展2018年第十六期新上岗教师教学达标培训与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学校聘任主讲教师的基本条件之一。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凡2018年8月之前新分配来校在教学岗位上工作的应届毕业生;
2.凡2018年8月之前由非教师岗位调入我校,并首次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
3.凡2018年8月之前我校校内岗位调整,由非教学岗位首次调整到教学岗位人员。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每一位教师了解大学先进的教育思想和教学理念,熟悉教学工作和教书育人的规律,掌握各项教学、实践技能技巧,灵活应用课堂教学的方法手段,课堂教学水平达到教学基本要求,全面提高教师的职业素养和从事课程教学的综合能力。
三、培训办法与时间
采用集中培训和分散培训相结合,集体研讨和自我训练提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培训由学校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中心负责,分散培训实行学院负责下的导师制。
1、集中培训(2018年9月12-17日)
开班时间:2018年9月12日8:30
开班地点:另行通知
2、分散培训(2018年9月-2019年6月)
除集中培训外,新上岗教师培训的重心在学院。学院应为新教师配备教学经验丰富,教学和学术水平兼备的指导教师(简称导师,下同),并统筹推进本学院新教师培养工作;导师应根据新教师自身基础与特点,制订新教师助教工作及课堂教学达标的具体培养方案,并通过“传、帮、带”的方式予以全程指导;新教师在导师指导下,认真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各环节工作,全面接受教学基本功、基本技能训练。
新教师培养方案主要内容包括:
(1)系统布置新教师助教期间对课程教学各环节(备课、试讲、辅导答疑、作业批改、习题课、考试命题、试卷分析评价、带实验等)训练的具体任务;
(2)导师与新教师围绕课堂教学的核心技能(新课导入的技能与方法、板书和课堂言语表达的技能、启发学生思维的技巧、营造良好师生互动氛围、恰当使用多媒体技术等)开展研讨;
(3)提高新教师授课水平和技能的其它有效培训项目(包括学校或学院组织开展的教学沙龙或教学工作坊等研讨活动);
导师必须保留指导过程中的原始记录和资料,并填写《新上岗教师导师工作本》,培训任务结束时上报校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中心。
四、考核办法
1、2019年4月底之前各学院完成本院新教师初步考核工作,其中导师负责鉴定新教师助教工作本所规定内容完成情况,学院负责鉴定新上岗教师导师工作本所规定内容完成情况。学院考核合格后,新教师向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中心提出复核申请;
2、2019年4月份开始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中心将根据新教师申请的顺序,聘请评课专家为新教师进行课堂教学过关考核。考核均合格者,由学校颁发“福州大学教学达标证书”;对暂时不符合达标要求的教师,指出其不足之处,学院、导师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新教师本人加强自我训练提高,待下一轮重新考核。各新教师须适时提出申请,未按时主动提出考核申请者,并入下一期考核。
3、新教师参加考核须提交的材料:
(1)自学《高校教师应该知道的120个教学问题》等资料,撰写一篇读书报告或专题教学研究论文(不少于3000字);
(2)新教师助教工作本、新教师导师工作本;
(3)新教师跟班听课笔记;
(4)新教师一门拟开课程的授课计划、讲稿。
五、学习参考资料
《高校教师应该知道的120个教学问题》,邢磊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
六、报名事项
1.请各学院认真核实近年引进但还未参加培训的教师,避免漏报,已经参加过培训的教师不需要再报名,于2018年9月5日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中心,并负责通知新教师培训时间。
2.思政系列教师报名由学生处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中心。
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中心教务处
2018年9月2日
2017年福州大学新上岗教师达标培训班报名表
学院 (盖章 ) 联络员: 联系电话: 日期: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毕业学校、时间 | 学历 | 学位 | 联系电话 | 到校时间 | 原工作单位及岗位 | 拟承担课程 | 导师 姓名 | 职称 | 导师联系电话 |
1 | | | | |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3 | | | | | | | | | | | | | |
4 | | | | | | | | | | | | | |
5 | | | | | | | | | | | | | |
6 | | | | | | | | | | | | | |
7 | | | | | | | | | | | | | |
8 | | | | | | | | | | | | | |
9 | | | | | | | | | | | | | |
10 | | | | | | | | | | | | | |
注:原工作单位及岗位一栏应届毕业生不需填写,其它人员必填。
填表人签字: 学院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