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对公共基础课程骨干教师的培养,提高我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师的教学水平,依据《福州大学关于印发公共基础课程骨干教师访学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福大教〔2017〕20号文件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基础课程骨干教师访学研修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及时间
1.申请人填写《福州大学基础课骨干教师访学研修推荐表》(见附件1,填写所在单位推荐意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1份,并提交学时、论文、项目、获奖、外语水平所列内容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学院初审后加盖骑缝章)。
2.各学院汇总申请材料,学院出具推荐函一式1份(如申报人数超过1人,请进行推荐顺序排名),于2017年5月20日前纸质版报送至州大学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中心,相应电子版材料发至10556425@qq.com。
二、其他事项
1.学院推荐基础课教师参加访学,在发文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学院需同意教师赴外访学。
2.基础课教师在访学时间为发文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受派教师需在期限内进行访学,逾期原则上不得再次申请访学项目。
附件一:《福州大学基础课骨干教师访学研修推荐表》
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中心
人事处
对外合作交流处
2017年4月20日
关于组织推荐基础课程骨干教师访学研修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对公共基础课程骨干教师的培养,提高我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师的教学水平,依据《福州大学关于印发公共基础课程骨干教师访学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福大教〔2017〕20号文件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基础课程骨干教师访学研修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及时间
1. 申请人填写《福州大学基础课骨干教师访学研修推荐表》(见附件1,填写所在单位推荐意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1份,并提交学时、论文、项目、获奖、外语水平所列内容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1份(学院初审后加盖骑缝章)。
2.各学院汇总申请材料,学院出具推荐函一式1份(如申报人数超过1人,请进行推荐顺序排名),于2017年5月20日前纸质版报送至州大学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中心,相应电子版材料发至10556425@qq.com。
二、其他事项
1.学院推荐基础课教师参加访学,在发文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学院需同意教师赴外访学。
2.基础课教师在访学时间为发文公布之日起一年内,受派教师需在期限内进行访学,逾期原则上不得再次申请访学项目。
附件一:《福州大学基础课骨干教师访学研修推荐表》
教学研究与师资培训中心
人事处
对外合作交流处
2017年4月20日
附件一:
福州大学基础课骨干教师访学研修推荐表
推荐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日期 | | 党 派 | |
职 务 | | 职 称 | | 最后学历 | | 学 位 | |
2014-2016年承担公共基础课程名称 | | 三年公共基础课学时总数 | |
督导组成绩 | | 学生评教成绩 | |
教学工作经历(包含社会工作情况) | |
教学、科研项目 | |
论文 | |
获奖情况 | |
拟准备出访国家、学校 | |
外语水平 | |
学院推荐 意 见 | 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公章) |
学校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