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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关于开展国家级优秀教材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29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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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2026】38号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科教融汇、教研融合,整合汇聚学校优势资源,打造高水平、特色化标杆教材,全面提升学校教材建设质量与学科教学影响力,学校决定启动国家级优秀教材培育项目立项申报工作,构建五年周期高质量教材培育体系,以专业化、精准化举措持续推进全国优秀教材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标

立足学校学科特色与科研优势,坚持“优中选优、长效深耕、重点突破、少而求精”的建设原则,面向全校遴选组建若干教材培育团队。聚焦学校优势特色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打磨推出一批政治导向正确、学术水平精湛、适配课堂教学、特色优势鲜明、具备冲击全国优秀教材实力的高质量教材。

通过五年系统培育、动态打磨、精准赋能,建立“培育储备-迭代优化-择优申报-重点冲刺”的长效工作机制,力争实现我校全国优秀教材获奖突破,持续提升学校教材建设水平与教学核心竞争力。

二、培育数量

本次共遴选培育教材5~6部。

三、遴选条件

(一)培育团队条件

1.主编条件。教材第一主编(项目负责人)在培育周期内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在所属学科领域具备较高的学术影响力和教学引领能力。优先支持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过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国家科学技术奖、或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等国家级奖励的国家级领军人才担任教材第一主编。

2.团队建设条件。依托学校重点学科、优势科研平台和特色科研团队组建教材培育队伍。团队人员结构稳定、配置科学、分工明晰,核心成员由一线课程教学骨干、学科科研骨干组成,可根据教材建设实际需要吸纳行业专家参与共建。团队须具备长期深耕教材建设的稳定研究力量,能够保质保量完成培育周期内教材打磨、内容迭代、成果凝练等各项培育工作。

(二)培育教材条件

本次培育教材分为新编教材和已出版教材两类,实行分类准入、精准培育,培育教材均须具备冲击全国教材建设奖的良好基础与培育潜力。

1.新编教材。选题紧扣国家教材建设政策导向,契合行业产业发展需求和学校人才培养定位,聚焦学校优势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在内容体系、知识结构上具有创新性;须已完成基础书稿编撰,内容框架成熟,并已与权威出版社签订正式出版合同,具备一年内正式出版的条件。

2.已出版教材。已稳定应用于校内课堂教学,教学适用性强、师生反馈良好、育人成效显著;优先支持入选“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规划教材的书目。

四、培育周期与动态管理

(一)培育周期。本培育项目实施周期为2026—2030年,为期五年。项目以教材正式出版(含修订再版)为结题依据。培育项目纳入学校教材建设常态化重点工作,长期推进、持续提质。

(二)动态管理。实行“年度考核、动态调整、优胜劣汰、择优增补”的管理模式,每年开展培育成效专项考核,对建设进度滞后、培育潜力不足的项目予以清退;对新增符合准入条件、基础扎实、成长性强的优质教材及培育团队,择优增补纳入培育梯队,确保整体培育质量与奖项冲刺效能。

五、工作职责与考核要求

(一)培育团队职责。各教材培育团队是项目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须科学制定年度培育工作计划,按期报送年度培育进展报告、教材修订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培育周期内,团队应持续开展教材提质打磨,及时融入学科前沿科研成果,优化知识内容体系,更新典型教学案例,完善课程教学设计,并通过多轮课堂教学试用、师生反馈调研、校内外专家评审,不断提升教材的政治性、科学性、创新性和教学适用性,夯实全国优秀教材奖项申报与冲刺基础。

(二)年度考核管理要求。教务处统筹开展年度培育成效专项考核,于每年年末对各培育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核查。重点考核教材修订进度、内容创新质量、课堂教学应用成效、教研成果凝练、年度任务完成实效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优秀的团队,优先保障下一年度专项培育经费;考核不合格的团队,清退出培育项目,终止后续培育支持。

六、支持保障

(一)专项经费保障。学校设立国家级优秀教材培育经费,实行年度专项拨付、专款专用,主要用于教材内容修订、专家咨询评审、教研成果凝练、课堂教学实践、学术交流研讨、出版质量提升、数字平台使用、数字资源建设、奖项申报材料打磨等培育相关工作。

(二)业务指导保障。学校定期组织全国教材建设奖政策解读、奖获教材建设经验分享、申报要点培训等活动,指导各培育团队精准对标评奖要求、补齐建设短板、凝练教材特色,全面提升教材培育质量与奖项申报核心竞争力。

七、遴选程序

(一)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填写《福州大学国家级优秀教材培育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并提供附件清单材料。

(二)学院推荐。学院对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进行政治审查,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并填写《福州大学国家级优秀教材培育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附件2)。

(三)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立项名单。

八、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6年10月16日报送以下材料:

1.《福州大学国家级优秀教材培育项目立项申报书》(一式一份)及相关佐证材料;

2.《福州大学国家级优秀教材培育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纸质版须加盖学院公章,报送至教务处行政北楼西213室,word版及盖章扫描件(PDF版)发送至邮箱jwchjck@fzu.edu.cn,邮件主题请注明“XX学院+福州大学国家级优秀教材培育项目立项申报”。

联系人:苏淑珍,联系电话:0591-22866893。



附件:1.福州大学国家级优秀教材培育项目立项申报书

      2.福州大学国家级优秀教材培育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26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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