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福州大学创新研究型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的通知》(福大教〔2012〕57号)精神,经各学院推荐,校专家组认真评审,同意生工学院等7个学院创办创新研究型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现依既定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1月27日至12月4日,若有异议,请向教务处或监察审计处反映,电话:22866859(教务处)、22865587(监察审计处)。
福州大学创新研究型拔尖人才培养实验班实施学院名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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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班实施学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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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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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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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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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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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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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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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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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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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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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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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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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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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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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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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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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自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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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