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守则
福大教〔2019〕37号
一、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必须在指定的场所工作,以便指导和考察。
二、严格遵守校、学院及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在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要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应实行考勤制度,一般不准请假,请病假要有医院证明,请事假要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按学校规定办理手续。
四、应当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严禁抄袭、套用他人成果,毕业设计(论文)中引用他人的观点或论述,必需注明出处或来源。
五、学生实验结束后对实验耗材、仪器和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进行整理、归位,打扫实验场所。
六、不准在规定的工作场所做与毕业设计(论文)无关的事。
七、必须保持毕业设计(论文)场所整洁卫生。
八、本守则由福州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