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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催交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4-28来源: 教务处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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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07年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学院应在4月25日前上报《学院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表》,到目前为止还有四个学院:电气学院、管理学院、物信学院、人文学院未报送计划表,影响了本次转专业工作的进程。请以上学院务必在今天下午16:00前将计划表(含电子版)上报教务处注册中心,逾期后果自负。

教务处注册中心
2007.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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