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大教〔2011〕17号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增强福州大学闽台高等工程教育研究中心的研究力量,着实组建一个研究能力强,能热心为本中心开展研究工作的专家组,现决定在原有中心研究成员的基础上吸纳新成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中心研究成员面向全校教师(副高以上职称),采取单位推荐和教师自由申报的办法(已是研究中心成员者不需再次申报)。 2.学校在各单位推荐和教师自由申报的基础上成立专家组,专家组成立后,专家可根据中心规划的项目申请立项研究,或自由拟定题目申请立项研究,对此学校将给予专项研究经费。 3.申报者需填写“福州大学闽台高等工程教育研究中心研究专家申报表”,于2011年4月27日前将申报表电子档发至jyk@fzu.edu.cn。附:
福州大学闽台高等工程教育研究中心研究专家申报表福 州 大 学二○一一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