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教〔2006〕36号
各学院:
由于2006级培养计划中校选课分为自然科学课程组和人文社科课程组两大类,与2006级以前学生的要求不一致,为使新老生课程管理、学生选课更加顺畅,经研究,决定对2006级以前学生的校选课要求也做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表。从本学期起,2006级以前的学生此类课程的要求按调整后的方案执行。
类别 | 原要求 | 现要求(学籍和选课系统已按此要求更改) |
1 | 人文类若干学分 经管类若干学分 体育类若干学分 | 人文社科课程组若干学分(原已修过的人文类、经管类、体育类学分可认定为本课程组学分) |
2 | 理工类若干学分 | 自然科学课程组若干学分(原已修过的理工类学分可认定为本课程组学分) |
人文类若干学分 体育类若干学分 | 人文社科课程组若干学分(原已修过的人文类、经管类、体育类学分可认定为本课程组学分) |
3 | 理工类若干学分 | 自然科学课程组若干学分(原已修过的理工类学分可认定为本课程组学分) |
经管类若干学分 体育类若干学分 | 人文社科课程组若干学分(原已修过的人文类、经管类、体育类学分可认定为本课程组学分) |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〇〇六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教学 选修课 学分 调整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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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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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06年10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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