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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跨院系、跨学科选修课(校选课)学分及类别要求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10-10来源: 教务处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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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教〔2006〕36号

 

各学院:
由于2006级培养计划中校选课分为自然科学课程组和人文社科课程组两大类,与2006级以前学生的要求不一致,为使新老生课程管理、学生选课更加顺畅,经研究,决定对2006级以前学生的校选课要求也做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表。从本学期起,2006级以前的学生此类课程的要求按调整后的方案执行。


类别

原要求

现要求(学籍和选课系统已按此要求更改)

1

人文类若干学分
经管类若干学分
体育类若干学分

人文社科课程组若干学分(原已修过的人文类、经管类、体育类学分可认定为本课程组学分)

2

理工类若干学分

自然科学课程组若干学分(原已修过的理工类学分可认定为本课程组学分)

人文类若干学分
体育类若干学分

人文社科课程组若干学分(原已修过的人文类、经管类、体育类学分可认定为本课程组学分)

3

理工类若干学分

自然科学课程组若干学分(原已修过的理工类学分可认定为本课程组学分)

经管类若干学分
体育类若干学分

人文社科课程组若干学分(原已修过的人文类、经管类、体育类学分可认定为本课程组学分)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〇〇六年十月九日

 

主题词:教学 选修课 学分 调整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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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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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06年10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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