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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送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6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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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是检验学生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和创新精神的重要环节,也是检验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为了加强学士学位授予质量监督,提高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闽教高〔202145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送审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送审对象

2023届各专业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二、毕业设计(论文)抽检送审规则

毕业设计(论文)抽检送审数量不得少于该专业毕业生总数的10%,按照学号先后顺序抽取该专业学号尾数为“3”的毕业设计(论文),当被抽检人数达不到该专业毕业人数的10%时,继续抽取该专业学号尾数为“6”的毕业设计(论文),若抽检人数仍不能满足要求,则继续抽取该专业学号尾数为“8”的毕业设计(论文)。

三、毕业设计(论文)送审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评审重点必须涵盖政治方向、学术诚信、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学术规范等评议要素。各专业可在《福建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试行)》(见附件1)的基础上制订适合本学科专业特点的评审细则。

1.抽检送审的毕业设计(论文)被认定为合格的方可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被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设计(论文)”不得进入答辩环节。

2.各学院将抽检的每篇毕业设计(论文)均应聘请三位校内外本专业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的同行专家担任评审(至少2位为校外专家),校外评审专家原则上应从“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学科专业与我校相当的高校中选聘,评审专家按照“合格”和“不合格”两档评定毕业设计(论文),并提出评议意见,对评议为“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须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每篇论文送3位同行专家评审,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毕业设计(论文),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设计(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再送2位同行专家2位为校外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将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设计(论文)”。对政治方向或学术诚信存在问题的,将直接评议为“存在问题毕业设计(论文)”。

3.在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送审中,若被认定为“存在问题毕业设计(论文)”(含送审前查重检测不符合学校要求者),不得进入应届毕业生第一批次正常答辩和毕业审核环节。学生须认真修改,修改期不少于1个月,修改完成后,需再次按照学校抽检送审程序和要求,再送三位校外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合格且符合学校查重复检要求者方能参加下一批次答辨,依此类推最多给予2次修改送审机会。若至当年第三批次毕业设计(论文)抽检送审(含复检)结束仍不符合要求者,均须重修。

四、结果反馈与使用

各学院应于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开始前完成抽检送审工作,并将2023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送审评议汇总表(附件2)报送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版发送至jwcsjk@fzu.edu.cn各学院组织被抽检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学生根据评审意见进行认真整改,并进一步完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和管理工作

根据教育部抽检办法,抽检结果将影响招生计划、学士学位授权点建设等;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设计(论文),高校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1:福建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试行)

附件22023届福州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抽检情况汇总表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23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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