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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8来源: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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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福州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学校将对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结题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1.2021年度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所有未结题项目;

2.2022年度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一年期项目;

3.2022年度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两年期项目已完成的可申请提前结题;

4.2022年度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负责人为毕业班学生的项目必须结题。

二、结题报送材料

1.项目结题表、项目主要成果简明表、项目简介;

2.国家、福建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信息表;

3.有实物成果的需提供照片;

4.项目研究报告;

5.项目组正式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获奖证书等研究成果的电子文档或照片;

6.项目实施过程照片5张(开展实验过程、指导教师指导过程及参加学术会议情况等);

7.项目组学生开展计划项目过程记录;

8.项目组学生开展计划项目的心得体会与经验;

9.项目指导教师指导计划项目的经验与建议;

10.项目结题PPT

11.福州大学国家、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绩汇总表(此表由学院汇总)。

各项目负责人须在2023年5月31日前将以上结题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提交给各学院教学办,文件夹命名统一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2023年6月9日前各学院完成评审工作,并将所有材料电子版统一发送至E-mail:jwcsjk@fzu.edu.cn,纸质版报送教务处实践科。

三、结题评审

本次结题由学院组织三位(含)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对申请结题项目进行评审并确定等级。学校将对所有项目的结题成绩进行复核审查,重点检查结题项目是否按计划完成,并取得预期成果;是否存在抄袭和学术不端行为;项目成果是否与评审等级相符;对不符合评审等级规定要求的将取消评优资格并降低等级处理,同时将削减学院相应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数。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有关项目负责人及指导教师按时完成结题工作。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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