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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06来源: 教务处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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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课程建设水平,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切实推进教育创新,根据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82号)及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08]31号)文件精神,学校今年将继续开展精品课程申报立项和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必须是已经评上福建省精品课程的课程。
2、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的课程负责人要求具有教授职称。
3、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的网站需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及三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录像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
(见www.jpkcnet.com/new/)。具体工作事项可咨询电教中心陈新主任,联系电话:13706965912。
二、申报、评选程序
1、申报精品课程的教师需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专区质量管理中下载申报表填写,表格一式4份,附电子文档一份,于5月15日之前交教务处。联系电话:22866860,联系人:陈老师。
2、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精品课程。
三、配套支持
获得国家级精品课程学校将另外增加5万元的建设经费(每门),并在课程教改立项、相关实验室建设给予重点支持。

教务处
二零零八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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