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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校本科教学督导组成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8来源: 教务处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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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加强督导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推荐优秀教师(在职或退休)2名参加校本科教学督导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和师德师风行为规范;

2.关心学校发展,热心教学督导工作,治学严谨,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管理经验丰富,为人公正、责任心强,在本专业领域里有一定威望且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3. 熟悉教育教学改革动态,能够独立从事教学工作的调查与研究;

4.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其中在职教师保证每学期拥有一定的时间从事教学督导工作;

5.根据现有督导人员结构,新增督导员应为理工学科背景。

二、工作职责

深入教学一线,开展教学过程的检查和监督,每学期督导听课48学时;受邀参与学校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等相关工作的咨询、论证和评选;接受学校、教务处委托的有关教学管理的其他工作。

三、推荐程序

个人自荐和学院推荐均可,申请者或推荐学院请于2020年7月10日(周五)16:00前上报教务处质量管理科。申报者经学校研究批准后,由学校发文聘用并按学校规定每月给予一定督导劳务。

联系人:周加灿;办公电话:0591-22866860。

教务处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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