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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福州大学本科课堂教学秩序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04来源: 教务处 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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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严格教学秩序管理,严肃教学纪律,规范课堂组织和教学行为,深入推进教风学风建设,营造良好教学工作氛围,经研究决定,学校将于本学期开展本科课堂教学秩序专项检查。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专项检查内容

1. 任课教师是否严格遵守上下课的时间要求,无特殊情况不拖堂或提前下课;课堂上要关闭所有通讯工具,上课期间不随意离开教室,或做与授课无关的事情。

2. 教师是否严格按学校规定办理调停课手续;是否擅自请未取得主讲教师资格的教师代课。

3. 任课教师是否严格按授课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课堂教学活动。

二、专项检查范围

本学期所有课程(含理论课、实验实践课、校选课)。

三、专项检查方式

1.学校成立以校本科课堂教学秩序专项检查工作组。

2. 校本科课堂教学秩序专项检查工作组按照专项检查的内容及要求,以查看授课录像、实地走访的方式对各学院及教学单位课堂教学秩序情况进行专项抽查。

四、专项检查相关材料

实验、实践课程(含音乐类小课安排)提交具体分组安排清单。

以上材料需于2018415日前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至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行政北楼西205)。

五、专项检查时间

1.各学院及教学单位自查阶段(45-420日)。各学院及教学单位要要将本通知传达给全体教师,并做好本单位自查工作,特别是课程的授课计划中的有关信息是否与实际安排一致

2.学校专项检查阶段(421日开始至学期结束)。

 

 

                                          教务处

20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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