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教学通知 > 质量办 > 正文
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福州大学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校教[2015]43号)文件要求,各学院根据评估方案要求,于9月15日前提交学院的自评报告,准备好所有相关支撑材料备查。学校将于2015年9月底进行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福州大学教务处
201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