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办事指南 > 教学运行 > 正文
办理时间:每学期开学第1-3周内 承办部门:二学位学院教学办、教务处注册中心、本专业教学办(旗山校区行政北楼西-135及各相关学院) 办理程序:学生因某种原因需中止修读第二专业的,可将已获学分及课程成绩转为校选课(跨院系、跨学科选修课)。若转为校选课(跨院系、跨学科选修课)学分者,持成绩证明及缴费发票到计划管理办公室经批准后至本专业教学办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