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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时间:每年人事处评职称要求工作量审核时间
2、承接部门: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旗山校区行政北楼西205) 3、办理程序
1) 教师下载人事处的“工作量登记表”,按人事处《工作量计算方法》中的计算公式认真对照填写完毕。
2) 打印教务系统中“我的课程”,开具实习、毕业论文等课表上未体现项目的证明材料(需副院长签字,盖教学办章)。
3) “工作量登记表”交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盖院章。
4) 送教务处质量办审核签字。
5) 到教务处处办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