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时间:每年10月
	2、承接部门: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旗山校区行政北楼西205)
	3、办理程序
	1)        每年10月,学院汇总需要本院培训的新教师,填写教务处《福州大学新上岗教师参加教学达标培训名单》,上报教务处质量办。
	2)        教务处10月底~12月安排开班,集中培训。
	3)        10月底到次年4月,新教师跟随导师分散培养。
	4)        次年3月,教务处组织新教师观摩公开课,最佳一节课等活动。
	5)        次年4月,学院安排本院新上岗教师在学院过关考核,考核结束将本院合格新教师汇总,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教务处质量办。
	6)        次年4-5月,教务处安排新上岗教师校过关考核。